苏州中院对刘昭等86人减刑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5-03-03 浏览次数:1395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刘昭等86人减刑一案的公示
江苏省苏州监狱报请罪犯刘昭等86人减刑案件,建议对罪犯刘昭等86人减刑。我院已于2025年3月3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法释[2014]5号,本院进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刘昭等86人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详见附件中相关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公示期限: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与本院审判监督庭联系。
联系电话:0512-68552941/6855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