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扬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2024)苏0312刑初976号刑事判决,以李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前,罪犯李扬以其患肺结核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初查后认为李扬的情况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现将罪犯李扬暂予监外执行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上述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