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5〕苏盐狱减建字第58号

    罪犯陈永强,男,1992年5月13日出生,山东省惠民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7232119920513805X,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十监区服刑。

    2023年9月6日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1323刑初95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陈永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刑期自2023年5月6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6日作出(2024)苏13刑再1号刑事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9月26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陈永强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4年5月、2024年10月获得表扬二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陈永强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