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姜忠路暂予监外执行一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5-01-24 浏览次数:252
罪犯姜忠路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2024)苏0312刑初792号刑事判决,以姜忠路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前,罪犯姜忠路以其患高血压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初查后认为姜忠路的情况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现将罪犯姜忠路暂予监外执行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上述暂予监外执行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