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59凌晨,位于江苏省海门市的中国国际家纺城门前的马路上,两辆疾驰的警车呼啸而过。在车内乘坐的,除南通开发区法院六名执行干警,还有一个人,只见他耷拉着脑袋,不时颤抖的双手被戴上了一付明晃晃闪着寒光的手铐,他就是为逃避执行藏匿五个月终被法官智擒的“老赖”?被执行人陈某。

被执行人陈某系个体货物运输人员。2006223,申请执行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工艺织造厂将28300坯布交陈某运往无锡某公司。当日,陈某的货车在途中发生侧翻事故,车内外泄的大量机油、柴油,污染了货物。同年3月,双方就赔偿事宜商定,由陈某赔偿工艺织造厂坯布损失63000余元。此后,陈某分文未付。工艺织造厂无奈之下诉诸法律。200611月,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依法调解,双方再次达成一致协议,即由陈某于20061215日前一次性赔偿工艺织造厂40000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陈某依旧拒不履行赔款义务。

南通开发区法院应工艺织造厂申请,于20061222对该案立案执行。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立即向陈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然而这份法院专递随即因陈某“迁移新址不明”被退回。办案人员又根据工艺织造厂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陈某,手机倒是打通了数次,陈某在电话中也总是承诺按法官指定日期来法院处理赔款事宜,但他始终还是未露面。后来,陈某干脆连电话也不接听。尽管陈某搬离了原住所,又中断了与法官的电话联系,法官们并未因此而灰心。此后,办案人员五赴海门查找陈某下落未果。难道他真是人间蒸发了吗?法官们通过再次对陈某的全部个人信息进行的认真梳理和综合分析,最后,根据陈某从事过货运业、原住所又毗邻物流发达的中国国际家纺城等情况,执行人员决定将搜寻陈某的范围锁定在国际家纺城附近区域。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和海门市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终于获悉,陈某可能临时租住在国际家纺城附近某家纺公司的传达室内,并且一直在干着货物运输的老行当。

200759,是陈某终生难忘的一天。为了躲避执行,他已几易其所,东躲西藏近五个月。当天凌晨五点,六名执行法官如神兵天降,悄然出现在陈某租住的出租房前。法官上前敲门,一个五十出头的男子开了门,当法官们核对其身份时,该男子却坚称他不是陈某。这时,一位法官当即拿出手机,拨打陈某的手机号码,该男子衣袋里立马响起手机铃声。就这样,与法官们素未谋面的陈某乖乖束手就擒。

陈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法官们严正地对其指出,他的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应予严惩。此时的陈某,再也不敢心存侥幸,马上联系家人交清了所有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