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5〕苏盐狱减建字第14号

    罪犯徐礼兵,男,1962年10月7日出生,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汉族,小学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821196210070312,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四监区服刑。

    2022年6月23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804刑初168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徐礼兵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刑期自2022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10月28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徐礼兵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6月、2023年11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获得表扬四次,确有悔改表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徐礼兵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