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5〕苏盐狱减建字第12号

    罪犯苏世祥,男,1982年9月8日出生,江苏省东台市人,汉族,高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981198209082472,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四监区服刑。

    2023年1月10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722刑初31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苏世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3年1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2023)苏07刑终50号刑事裁定,准许上诉人鲁鹏飞撤回上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4月28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苏世祥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12月、2024年5月、2024年11月获得表扬三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苏世祥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