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巡回审判“六到位”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5-15 浏览次数:1386
本网南京讯: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本院制定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意见》,拓宽利民、便民渠道,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高淳法院针对辖区范围大,农村人口多,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诉讼能力较弱的特点,在巡回审判中做到“六到位”,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法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把巡回审判真正办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作。
一是巡回审判定人定时到位。确定具体人员开展巡回审判,按排期,分步骤对辖区内各镇进行巡回收案、审理;并选择在农村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到镇、村进行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是巡回审判便民措施到位。详细告之当事人巡回审判工作程序和方法,方便当事人了解巡回审判程序,也是为了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还对偏远地区或行走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达到便民审判、促进和谐的宗旨。
三是巡回审判公告进村镇到位。张贴巡回审判公告,确保有司法需求的村民能准时旁听案件的审理; 公开巡回审判便民联系电话,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及询问巡回审判日程安排。
四是巡回审判与地方政府联系到位。巡回审判注意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当地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村镇干部旁听案件审理,拓宽受教育范围。在人民调解组织方面要积极与当地司法所衔接,做好法庭与群众的桥梁工作和信息交流,保证当事人诉讼渠道的畅通和群众诉讼的便利。
五是巡回审判调解工作到位。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在巡回审判工作中,做好对当事人立案的指导工作,做好与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的联系和指导工作,做好诉讼前和审理中的化解矛盾工作,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还要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开展调解,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村干部以及有威信有人缘的村民参与案件的调解,让当事人以及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促进农村和谐。
六是巡回审判与群众交流互动到位。把每次巡回审判视为与群众交流互动的契机,做好对群众的咨询和法律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发放诉讼须知、法律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进行诉讼指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进农村、农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