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调解和执行”并重,强化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实际受偿金额到位率,该院2007年第1季度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9件,受害人求偿金额73.53万元,实际获赔金额59.60万元,实际受偿金额到位率达81.05%

该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一是坚持庭前、庭中、庭后的全过程调解;二是扩大可调解的对象,将当事人特别是有代为履行能力的加害人的近亲属吸收为可调解对象;三是注重调解协议的实际履行,以调解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考虑。在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中,加大执行力度,成立专案执行小组,强化对加害人财产的查证、保全等措施,以确保案件的实际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