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异地成功调解一起水路运输合同纠纷案
作者:车红兵 发布时间:2007-05-14 浏览次数:1495
本网南通讯:五一长假前夕,启东法院派员连夜奔赴洪泽县,通过异地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矛盾十分激化,极易发生“民转刑”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经讨论,启东法院认为本案航运公司和驳船船主间存在劳务费纠纷,若先予强制执行极容易引起群体性暴力冲突,且案件未经开庭审理,案件事实未全面查清,先予执行的条件尚未成熟,难以先予执行。能源公司代表获此消息后,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若不准许其申请,将采取非正常手段自行解决与实际承运人之间的纠纷。考虑到运输的煤炭为启东电厂发电所用,纠纷已发生一个多月,如再不得以解决,将影响电厂供电,影响到全市百万百姓的用电问题,同时原告激烈的态度很容易造成暴力冲突,恶性循环带来的社会后果必将十分严重,为此,启东法院决定派两位法官连夜赴洪泽进行庭外异地调解。
到达洪泽时,天正下着大雨,顾不上找地方休息,两位法官冒雨踏上船队,由于风大浪高,船身颠簸得厉害,江水夹着雨水不停地打到船板上,加上是第一次上驳船,二位法官一上船就呕吐了,可二法官明白,案件不能再拖了,再恶劣的天气也得将工作进行下去,经过调整,两位法官扶着扶手,开始了八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据二法官事后回忆,风雨中飘摇的这八个小时让他们真正读懂了什么叫司法为民,什么叫信念和毅力。最终,矛盾终于达成协议,能源公司承诺代为垫付部分劳务费,驳船船主也同意继续航行,将煤炭送至启东目的地。
五一长假期间,启东法院时刻关注船队的实时动向,通过电话安抚驳船船主情绪,督促船队正常航行。据悉,船队将于近日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