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注重调解效果追求案结事了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05-14 浏览次数:1532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不断强化案件调解工作,优化调解方法,注重调解效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截至
该院积极探索总结各种调解方法,在调解形式上求创新,在调解方法上求突破,并将其运用于审判实践。一是从立案的环节开始,认真把握法律文书送达时、案件开庭前、庭审中各个调解的有利时机,全程进行调解。二是采取民间调解、陪审员调解、合议庭调解、分管院长、院长参与调解等多种调解相结合方式,实行全员调解。三是拓展调解范围。将调解的范围从单纯的民事案件拓展到刑附民、审监、行政、执行、信访等程序,实行案件判决前严格把关、确保调解质量的保障机制,有效地运用调解方法化解了大量纠纷。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适时组织民商业务庭、基层法庭和民调组织的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人员进行庭审观摩和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审判人员综合技能技巧,增强办案人员的司法能力。五是健全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作用,利用他们了解基层动向、熟悉民俗民情的优势,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从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