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徐圣杰减刑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监庭 发布时间:2025-02-08 浏览次数:1346
江苏省镇江监狱
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24〕苏镇狱减建字第2083号
罪犯徐圣杰,男,1999年12月5日出生,安徽省宿州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42221199912054516,现在江苏省镇江监狱十一监区服刑。
罪犯徐圣杰,曾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于2018年8月4日被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四日。
2020年12月31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4刑初27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徐圣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日作出(2021)苏刑终6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6月25日交付执行。
罪犯徐圣杰自入监以来,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3月、2022年9月、2023年2月、2023年7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获得表扬6次,确有悔改表现。鉴于该犯系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徐圣杰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