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监狱

                 

2024〕苏苏狱减建字第号

    罪犯张传堂,男,1992年5月27日出生,江苏省沛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322199205272510,现在江苏省苏州监狱七监区服刑。

    2020年8月24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3刑初150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张传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于2020年9月7日向罪犯张传堂送达生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0年9月24日交付执行。

    罪犯张传堂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1年7月、2022年1月、2023年5月、2023年11月、2024年4月、2024年10月获得表扬六次,确有悔改表现。鉴于该犯系严重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张传堂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