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监狱

                 

2024〕苏徐狱减建字第号

    罪犯甘金帅,男,1980年11月14日出生,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汉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882198011144210,现在江苏省徐州监狱七监区服刑。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又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8月13日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20年11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8刑初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罪犯甘金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51295元。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2021)苏刑终13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甘金帅的定罪量刑予以核准。判决于2021年7月19日向被告人甘金帅送达生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9月28日交付执行。

罪犯甘金帅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6月、2022年12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获得表扬6次,确有悔改表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甘金帅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