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靳秋娟暂予监外执行结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252
罪犯靳秋娟,女,1992年47月29出生,住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华晨凤凰城84号楼1单元401室。
本院于2024年5月28日作出(2023)苏0312刑初500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靳秋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罪犯靳秋娟现处于哺乳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靳秋娟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靳秋娟,女,1992年47月29出生,住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华晨凤凰城84号楼1单元401室。
本院于2024年5月28日作出(2023)苏0312刑初500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靳秋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罪犯靳秋娟现处于哺乳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靳秋娟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