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罪犯丁建华暂予监外执行受理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通 发布时间:2025-02-06 浏览次数:1168
罪犯基本情况:丁建华,男,1966年1月10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如皋市江安镇陈严村十三组35号。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2024)苏0682刑初653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丁建华以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申请事由:罪犯丁建华以其患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公示期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8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
来信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666号,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513-8769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