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基本情况:刘海妮,女,1997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齐村镇后东高村三队245号,住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华峪东区B区10幢2单元1402室。

判决情况:本院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2024)苏0682刑初643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刘海妮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申请事由:罪犯肖摇摇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公示期间: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8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

来信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666号,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513-8769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