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罪犯汤媛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282
罪犯汤媛婷,曾用名汤炫炫,女,198年9月25日生,汉族,本科学历,无业,住徐州市。
罪犯汤媛婷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24年11月14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生效后,汤媛婷以其怀孕、哺乳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且提交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我院以(2024)苏0382刑更38号立案。经查,汤媛婷于2024年10月12日生一女婴,现处于哺乳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罪犯汤媛婷暂予监外执行。
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阳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五天。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电话:0516-68970075.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