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万子恒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淮安 发布时间:2025-01-24 浏览次数:844
(2025)苏0812刑更1号
罪犯万子恒,男,2007年11月27日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04200711270032,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及现住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九江东路32号壹品城邦2幢1701室。2024年12月18日因犯聚众斗殴罪、交通肇事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万子恒以在交通事故中严重受伤,脾脏全切除,胸椎骨6、7节骨折,肋骨两根骨折,右手两手指骨折,右膝盖粉碎性骨折,左侧臂丛神经全断裂,急需前往医院治疗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审查后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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