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八项措施开展“廉洁法院”建设
作者:张东鹏 发布时间:2007-05-11 浏览次数:1483
本网徐州讯: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徐州中院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司法为民能力,为实现全市“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徐州中院采取八项措施,全面开展廉洁法院建设。一是层层动员。市中院根据市委的工作要求,召开了“廉洁法院”动员会,各部门根据院创建廉洁法院的要求,进行了再动员,着力倡导和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洁法院建设与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机关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杜绝少数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二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市中院制定了创建廉洁法院活动意见和廉政教育活动计划,各部门根据计划,认真组织廉政教育。并集中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讨论,谈感想,促廉洁。三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求全院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在干部中倡导清廉务实的风气,在干警中重点纠正消极不作为等问题,提高工作透明度。四是建立和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市中院执行、司法鉴定、民事审判庭等重点热点部门,根据工作特点,分别制定了廉政纪律,提出了廉政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五是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市中院各级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和倾向,及时谈话,及时解决问题,对有禁不止的行加大查处力度。市中院党组建立起经常分析队伍建设情况制度,研究问题,及时防止形成不健康的“小圈子”。六是强化社会监督体系。继续深化加强司法公开工作,深入推行公开答复、公开听证等制度,广泛接受各界的监督。定期召开社会各阶层代表座谈会,通过各项监督举措的落实,形成良好的的监督网络。七是建立和完善违纪预警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不同,划分廉政建设的“责任区”,实行层级化管理,实施“院长联系点制度”,变“救火”为“防火”。 八是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要重点查办腐化堕落、以案谋私、违反省高院“六条禁令”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按规定时限查结,做到法院违法违纪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