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泽法院开发区法庭通过一次调解,高效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以及民一庭的一起名誉权纠纷,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获得一致好评。

李某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又系另一起名誉权纠纷的被告。李某因某公司拖欠其劳务费,多次索要无果便上门追要,但李某错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亲属朱某认为系该公司负责人,要求朱某支付劳务费,并与朱某发生争执,还将朱某拍摄视频上传至互联网平台,且迟迟未删除相关视频,给朱某造成一定的影响,朱某遂起诉李某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删除视频、赔礼道歉。

法官胡柯兰得知相关情况后,在和名誉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沟通后,决定对两个案件一并进行调解。胡柯兰向张某释明拖欠劳务费的法律后果,告知李某维权的合法边界,并要求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不要因一事起两案,最终在在胡柯兰的努力下,双方各让一步。李某与某公司达成分期支付劳务费的调解协议,也删除了相关视频,并向朱某道歉。经过法官和张某共同劝解,朱某表示不再追究并撤回起诉。至此,两案当事人的争执圆满画上句号,两案纠纷化解也完美收官。

化繁为简,两案并调,不仅体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契合洪泽法院 “一案一清”的价值追求,更折射出司法关切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