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志伟。罪犯陈志伟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4年10月18日被我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陈志伟以有心肌炎史,肌酸激酶处于危值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病历诊断资料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电话:0512-5280205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5号

陈志伟 监外执行申请书.jpg

陈志伟住院材料 (2).jpg

陈志伟住院材料 (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