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回应民意,持续巩固“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活动成果,1月8日,崇川法院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开展“凛冬暖薪”专项执行行动。本次专项执行行动聚焦恶意拖欠工资薪酬、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工亡待遇等案件,重点打击“拖薪、赖薪”等违法行为。

凌晨6时,14名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崇川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小燕作动员讲话,干警们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兵分三路奔赴执行现场。

经营困难也需发放拖欠的工资

李某、钱某等7人就职于南通某酒店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劳动报酬,后与7人达成欠款协议,承诺按期还款。期满后,7人见公司未履行义务遂诉至崇川法院。经调解,公司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全部义务。但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公司仍未履行,众工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公司经理刘某至法院表示法定代表人兼公司大股东去世,公司面临上下游结款压力,无力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告知欠付工人劳动报酬的是公司,即便法定代表人去世也应当积极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将处置公司名下财产。经督促履行,1月8日上午,公司经理刘某将全部款项共计14万元交至法院。至此,公司所涉工人劳动报酬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有疏漏就得承担责任

魏某在崇川某娱乐场所从事服务工作,后被发现猝死于该场所某小房间内。魏某法定继承人认为娱乐场所疏于管理和监督,导致严重后果,作为用工主体应承担责任,向崇川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娱乐场所承担15%责任。但该娱乐场所负责人始终认为魏某死亡是其自己原因导致,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至该娱乐场所调查,除部分不具备处置价值的洗漱用品外,未发现其他财产,负责人也躲着不见。

本次集中执行时,执行干警于凌晨第一次上门查找无果,又于上午10时再次行动,终于在娱乐场所内将负责人控制,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再三向其释明,由于其疏漏导致魏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就医导致死亡,娱乐场所对魏某死亡的责任已经由判决确认,加之魏某生前离异,一人供养年迈父母以及未成年子女,娱乐场所也要考虑其家庭困境,积极履行义务,最终经执行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娱乐场所负责人承诺每年支付8万元直至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申请人也需给工人发工资

石女士经营着一家纺织厂,因与任某、陈某夫妻俩经常发生业务往来而互相信任。某次,任某与陈某向石女士借款40万元,考虑到夫妻二人是老顾客,拖欠的货款通常不久就能结清,石女士将上述借款交付给二人。支付一段时间的利息后,任某、陈某却消失不见,石女士多次上门查找无果,遂诉至崇川法院,在获得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石女士多次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春节前由于货款结算问题,暂无能力发放工人工资,请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实现债权以保障工人权益。

本次集中执行时,根据石女士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赶至南通某小区,起初陈某拒不开门,后在执行法官威慑下被迫开门,任某却不见踪影,陈某也不交代任某去向,执行法官出具搜查令,最终发现任某躲在主卧厕所间,遂将二人传唤至法院,鉴于任某名下有房产拒不履行义务,崇川法院决定对二人实施司法惩戒。

本次行动共调查被执行人住所地13处,粘贴传票5份,拘传被执行人4人,司法拘留1人,执行完毕12件,达成和解3件,共计执行到位42.73万元。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2024年以来,崇川法院执结涉劳动者薪酬案件193件,执行到位546.64万元,其中已执行完毕结案138件,督促履行到位后劳动者撤回申请或与用人单位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共27件,以实际行动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烦“薪”事。

在新的一年,崇川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进一步健全治理欠薪工作长效机制,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切入点,坚决让人民群众不再忧“薪”烦“酬”,切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