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监狱

                 

2024〕苏镇狱减建字第2077号

罪犯朱培林,男,1975年8月12日出生,江苏省滨海县人,汉族,小学肄业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922197508126813,现在江苏省镇江监狱十一监区服刑。

罪犯朱培林,因赌博于2015年11月被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罚款五百元。

2022年3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4刑初2号刑事判决,以罪犯朱培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6月20日交付执行。

    罪犯朱培林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3月、2023年8月、2024年2月、2024年7月获得表扬4次,确有悔改表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议将罪犯朱培林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十年。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