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罪犯李建宁,曾用名李桐,男,1987年9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0305198709251210,汉族,小学文化,无业, 住徐州市泉山区华辰丽景小区2号楼2单元1103室,户籍所在地徐州市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大瓦店村6组524号。曾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07年3月14日被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曾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2月被泗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曾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19年5月14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曾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于2020年10月14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山大队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曾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6月24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于2023年12月5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山大队罚款1000元。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3年11月24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24年12月24日对其逮捕,因其患病未予收押。

本院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2024)苏0311刑初492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罪犯李建宁因患病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日(从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欢迎社会监督,如有情况,请于2025年1月10日17时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映

监督电话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33(刑庭)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