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朱启军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扬州 发布时间:2025-01-06 浏览次数:1840
罪犯朱启军,男,1974年6月20日出生于江苏省扬州市,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27197406206015,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扬州市。罪犯朱启军因犯强奸罪,于2024年11月2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本判决已生效。2025年1月6日,本院立案受理罪犯朱启军以心脏病、高血压为由的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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