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法院)罪犯尚启坤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4-12-19 浏览次数:381
(2024)苏0324刑更34号
罪犯尚启坤强奸一案,本院于2024年11月27日作出了(2024)苏0324刑初66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尚启坤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现罪犯尚启坤以其患有心衰、高血压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4年12月19日对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现将立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0516-80389577。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