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尹兴迪,女,2000年1月16日出生于云南省曲靖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新街回族乡以濯村委会5组。

罪犯尹兴迪诈骗一案,本院已于20241114日作出(2024)苏0404刑初537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尹兴迪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尹兴迪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

本院经审查拟决定对罪犯尹兴迪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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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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