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朱建云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5-01-03 浏览次数:633
江 苏 省 如 皋 市 人 民 法 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5)苏0682刑更1号
罪犯朱建云,女,1974年3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0622197403264885,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如皋市,住如皋市石庄镇石北居三十四组11号。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朱建云以其身患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6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西路666号,如皋市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徐双美,电话0513-68765077)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