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104刑更1

 

罪犯朱晓倩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判决生效后,朱晓倩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立案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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