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数大幅下降
作者:江苏工人报 万森 发布时间:2024-12-24 浏览次数:683
本报讯“今年1—11月份,全省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4万余件,同比下降50.8%。”12月18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江苏法院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小物业关系大民生,物业纠纷既是事关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小事”,也是社会治理的“民生大事”。近年来,江苏法院高度重视物业纠纷的源头预防化解,依法妥善审理物业纠纷案件,取得较好成效。本次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例旨在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物业纠纷实质性化解,明晰各方主体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引导物业行业强化规范治理、业主自我管理和社区自治,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案例涵盖业主新类型权益保障、业主自治管理、物业服务范围、物业费诉讼时效等问题,可为物业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发挥法治宣传的指引、教育功能,努力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基层治理新格局。
此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分别是:张某等17位业主诉苏州某物业公司、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业主知情权系业主法定权利应受法律保护;陈某诉东台市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深圳某物业公司诉余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居民委员会依法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连云港某物业公司诉房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业主不能以物业服务范围之外事项抗辩物业服务不到位而拒交物业费;江苏某物业公司诉杨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物业费分期收取的,其诉讼时效应独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