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近年来,金坛法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纷止争”等三大诉讼调解目标,积极探索和创新诉讼调解方式,不断强化和延伸诉讼调解职能。

一、完善调解激励机制,提高调解积极性。金坛法院将调解业绩分别纳入部门和法官岗位目标考核管理范围,根据季度和年度集中考核结果加分或扣分;并将调解率和调解投诉申诉率作为主要业绩指标,与法官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挂钩,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完善执行和解机制,着力破解执行难。金坛法院积极把执行和解渗透到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按照“深入摸清底细,寻求突破点;情理法并举,找准感化点;依法监督执行,消除盲点”的办法,先深入了解执行案件的来龙去脉、被执行人生活水平及经济水平等基本情况,然后有针对性的耐心说服教育,推动当事人实现和解,并依法监督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确保执行协议得到及时全面的实现。

三、建立立案调解机制,纵向延伸调解职能。去年,金坛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立案调解机制,努力将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目前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调处办法: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由立案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对于涉府、群体性、矛盾易激化等案件由院分管领导出面调解,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四、建立行政协调机制,横向延伸调解职能2006年金坛法院尝试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引进协调机制,主要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合同等行政纠纷展开协调。行政诉讼协调经当事人提出或经金坛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展开,金坛法院审判人员负责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举行协调会,由被诉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介绍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经协调达成和解协议的,由原告向金坛法院申请撤诉,和解协议经审查符合自愿合法原则的,金坛法院裁定准予撤诉。通过努力,目前金坛法院行政协调机制已经初步显现出威力:2006年,金坛法院共有10件行政案件以撤诉结案;而今年,仅第一季度金坛法院就已经有8件行政案件经当事人申请撤诉。

五、积极创新调解方法,切实提高调解技巧。金坛法院水北法庭立足辖区特点,从长期的诉讼调解中总结出“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的五心调解法,走出了一条调解多、上访少、效果好、公信力高的路子,调撤率连年上升,被省高院评为诉讼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金坛法院朱林法庭紧扣“快”(及时调处纠纷)、“稳”(稳控事态发展)、“准”(抓住纠纷要害)三字决,探索出对症下药法、情义感化法、舆论导向法、利益权衡法、寻找时机法、借助权威法等调解六法,连续几年实现调撤率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