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529号

    罪犯蔡恩,男,1987年7月4日出生,湖北省恩施市人,土家族,大学专科教育文化,公民身份号码422801198707042439,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七监区服刑。

    2021年7月14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682刑初549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蔡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刑期自2021年3月3日起至2029年9月2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整,退赃退赔人民币三十九万七千七百九十元零一角五分。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12月9日交付执行。

    罪犯蔡恩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7月、2022年12月、2023年5月、2023年11月、2024年4月获得表扬5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120000元;退赃退赔397790.15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蔡恩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