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全省法院系统42个集体和50名个人受到省法院、省人事厅的联合表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佩佑,省政协副主席陈宝田参加了会议。省法院院长公丕祥主持会议。

去年,全省法院共有36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表彰,其中常州中级人民法院、海安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锁金村法庭庭长高伟、洪泽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贵银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燕仓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会上,林祥国代表省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他强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总体奋斗目标,全省法院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更为突出,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