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剖析赡养案件特点及成因并提出对策
作者:杨钰玲 发布时间:2007-04-29 浏览次数:2876
今年以来,建湖法院受理多起赡养纠纷案件,虽然赡养案件仅占法庭审理民事纠纷的极小部分,但赡养案件能否妥善处理,事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维护,事关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是否建立。
认真分析赡养案件,总结受理的赡养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当事人经济困难。贫困问题仍然是引起赡养纠纷的主要原因,这类案件在基层尤为突出。二是子女众多,互相推卸赡养责任,导致老人不得不提起诉讼。三是老人与子女因各种原因产生矛盾,导致部分子女不满,并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四是部分子女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将能否得到财产利益作为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
为妥善处理赡养案件,建湖法院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1、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对赡养案件,在审查过程中必须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坚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案件审执完毕。
2、注重调解,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赡养案件发生于父母子女,如不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关系极可能更为僵化,不利老年人将来的处境。因此在处理过程中,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钝化矛盾促进调解,积极营造尊老爱老、团结和睦的家庭氛围。
3、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提起赡养诉讼的老年人多为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举证困难,因此,在立案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赡养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缓交案件受理费,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开庭地点的确定上以尽量方便老年人为原则。
4、加强监督,定期回访。为防止判决或调解生效一定时期后,有的子女又故态“重演”,令老人再次进入困境,建立定期回访制度,敦促子女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促使老人生活和家庭关系正常化。
5、加强法制宣传,弘扬传统美德。此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选择典型案件公开开庭,扩大社会影响,使老年人增强维权意识和正确的维权途径,也使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得到警醒,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