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禁止家庭暴力”

作为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反家暴意识,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我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11月25日,溧水法院积极响应区妇联号召,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永阳街道妇联、永阳司法所、高平社区妇联联合开展“反对家庭暴力 共建美好生活”广场普法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该院家事法官围绕“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和危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怎么办”“家庭暴力实施者要负哪些责任” 等内容普及知识,呼吁大家在遇到家庭暴力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同时,家事法官还着重向群众讲解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针对群众提出的家庭纠纷中的法律困惑,作出专业解答。

现场群众表示,本次普法活动切实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反家暴依法维权能力,让更多人了解和关注女性的安全问题。

下一步,溧水法院将持续做好家事审判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配合协作,不断完善反家庭暴力联动协作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