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生父母未婚先孕,后又撇下“相爱的结晶”各自独立成家,不尽为人父母之责。在生活压力逼迫之下,现年15岁的私生女小月将亲生父母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日前,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小月在向姜堰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中称,早在1991年左右,她的亲生父母在上中学期间早恋并偷尝禁果,于19928月生下小月。小月自出生后便一直由外祖父母抚养生活至今。后来,小月父母各自成家,从未对小月尽抚育义务。

如今,成绩良好的小月在某中学就读初中三年级,快要毕业了,家在农村的外祖父母日渐年迈体弱,又没有经济来源,无力继续供小月上学。

在当地司法所的关心支持下,小月外祖父母经征得小月同意,写了起诉状,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月亲生父母承担小月今后学习、生活的各项费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人物使用化名)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