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抓好四个重点环节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积案
作者:邵海林 毛亚 发布时间:2007-04-28 浏览次数:1551
本网徐州讯:为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有效解决涉诉上访问题。丰县法院把涉诉信访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重点抓好三个环节,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
一是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出现。一方面从细节入手,在工作态度、法官用语、保证当事人充分享有陈述自己主张的权利等方面进行规范,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中立理念,提升法院公信力,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为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坚持“辨法析理,案结事了”的原则,尽最大可能降低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案件审结后和执行中缠诉,力争把矛盾控制在源头。
二是多渠道解决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推行多元调处制,坚持院长接访制度,协调法院各部门的力量,解决信访问题;坚持突发情况、紧急案件随时通报制度,定措施、定期限解决信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推行包案处理制。对排查出来的案件,进行逐个梳理,建立包案复查处理制,分别落实责任人,限期予以办理,减少重复信访和上访。
三是做好涉诉案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案件审理或执行中的信访苗头,区别情况,正确处置,做好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力求充分考虑信访因素的前提下作出公正处理针对一些涉法信访案件涉及到诸多的因素,在处理此类信访案件时,及时同上级法院、政法委、信访办和有关单位沟通情况,相互配合,想方设法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避免越级上访等情况出现。
四是做好交办案件的复查处理工作。做到每一个案件都要调卷审查;每一个案件必须有阅卷笔录、合议笔录、审查报告、法律文书签发稿;每一个案件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结论性意见。无论立案再审改判、复查驳回或不予再审立案,都要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做好稳控工作。必须从根本上抓好办案质量,以公正司法取信于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