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蕊暂予监外执行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4-11-14 浏览次数:592
罪犯张蕊,女,1998年1月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5232419980103604X,2023年8月28日本院作出(2021)苏0583刑初1350号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现被告人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查,本院认为罪犯张蕊的情况符合立案条件,于2024年11月14日予以立案。
罪犯张蕊,女,1998年1月3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15232419980103604X,2023年8月28日本院作出(2021)苏0583刑初1350号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现被告人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查,本院认为罪犯张蕊的情况符合立案条件,于2024年11月14日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