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法院)罪犯李忠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州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1186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李忠,男,1968年6月23日出生,汉族。2024年11月6日本院作出(2024)苏1282刑初430号刑事判决书,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李忠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罪犯李忠以其身体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立案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人:陈卫琴
电话:0523-84993935
地址:靖江市滨江新城阳光大道5号靖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