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为提高诉讼效率,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按照最高院二五改革纲要的要求,栖霞法院民二庭于去年在市院民二庭的指导下,积极尝试适用速裁机制审理简易商事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该庭继续尝试对小额债务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审理机制,近日仅用7天时间便审结了一起商事纠纷。
2007年4月11日,栖霞法院受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苏州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由民二庭负责审理。2007年4月12日民二庭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对本案进行审理。鉴于原告提出了诉讼保全的申请,民二庭对原告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后,下发了保全裁定,并于4月17日前往苏州。4月18日上午,民二庭承办法官依法实施了诉讼保全,同时及时向被告送达了有关诉讼文书。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就地调解。经过承办法官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调解,当日下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即履行了债务,原告也即向法院申请撤诉,经法院口头裁定准许,案件当日结案。该案从立案至审结仅用了7天,迅速有效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南京栖霞法院民二庭下一步将继续有针对性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小额债务案件速裁程序进行积极尝试,并考虑条件成熟后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