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近日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徐某要求被告龚某立即归还所欠借款13000元。案件一立案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当事人双方系同学关系调解的余地相当大,故当即约被告来本院进行调解,但是被告龚某借故以种种原因推脱不来,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耐心细致做被告工作希望被告来法院这样双方可以当面达成和解但被告仍有推诿之意。承办法官认为本案标的不大,当事人双方原有关系良好,调解基础还是非常好的,立即决定去被告家中,当面与被告沟通、交流。随即承办法官与法官助手以及原告一起赶至被告家中。被告在听完承办法官分析法律关系以及各种处理方式对其的利弊影响后表示自己是愿意偿还的但是由于做生意亏欠巨额债务暂时无力归还。承办法官见被告确实也是存有苦衷,同时考虑原、被告双方存在数年同学友谊,不要因为一场诉讼给双方带来情感上更深的伤害。承办法官通过给原、被告双方做大量工作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初步意向,考虑到笔录、文书的制作问题,同时被告也深深为法院干警的工作热情所感动表示愿意立即赶回开发区法院制作调解书。最终双方在法院达成正式调解意向,被告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欠原告借款。

南通开发区法院民庭对调解工作始终保持高度的重视,同时强调要以多种灵活的方式进行调解。此次干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调解方式又快速成功以调解方式审结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