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四项措施强化审判管理工作
作者:王帅 常拥军 发布时间:2007-04-25 浏览次数:1584
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全面建立以审判质效指标体系为导向,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审判流程管理以及法官审判业绩考评为管理手段的综合型审判管理新体系,有效地促进了法院工作水平与司法能力提高。通过努力,近日该院审管办荣获徐州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由其撰写的《沛县法院2006年度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同时获得一等奖。
一是及时、全面通报各类信息。首先大力刊发各类审管通报,2006年全年共刊发各类审管通报58期;其次做好突出专项评查工作,2006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评查活动16次,内容包括对“农村集体土地房产执行案件”、 “民商事裁判文书”、 “四项案件”以及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评查活动。
二是质量评查工作做到以理服人。及时做好与业务庭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到既发现和纠正问题,又不挫伤干警办案积极性。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归纳,主动与承办人和业务部门联系,提出纠正和改进措施,形成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对评查中发现的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案件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质评建议,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全面做好指标统计工作。根据司法统计员的工作性质,结合法院审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司法统计、分析评估人员工作职责》,要求司法统计、分析评估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确保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和上报数据的及时性。准时在每月的25日刊发质效指标通报,为领导当好参谋,提供决策。
四是公开业绩考评体系。对评查的每一个案件都逐件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并及时汇总;及时填写《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登记表》、《法官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登记表》、《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查登记表》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查登记表》等材料,做好干警的质评台帐;出具《评查报告明细表》,对评查结果逐一登记造册,交政治处进行考评,并公开干警考评业绩,归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干警晋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