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李某原本有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每个月能挣三四千元。20115月的一天晚上,李某与朋友一起喝酒后,想起自己欠了别人几百元赌债,如果被老婆知道的话免不了又要有一番吵闹,自己何不想其他方法“弄”点钱呢?借着酒劲,李某来到一户人家,推开房门并偷偷的来到东边的房间。谁知李某刚进屋就被主人徐老太发现了。徐老太顿时喊叫起来,同时一把抓住李某。李某惊慌之下用手捂住徐老太的嘴,挣扎中徐老太将李某的手抓破,徐老太的丈夫听到动静也赶忙上前,两人一起抓住李某。情急之下,李某对两人进行了殴打、推搡,终于得以脱身并迅速逃离了现场。后经鉴定,被害人徐老太多处软组织挫擦伤,构成轻微伤。几天后,做贼心虚的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李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其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