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召开专门警务工作会议,组织全体法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夯实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理论基础。

 

新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自2012121日起正式实施,1997年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明确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职权、组织管理、警务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履行职能和队伍管理的重要依据。《条例》共分为总则、职权、组织管理、警务保障、附则等534条,相较于《暂行条例》,重点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职权、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订和规范。

 

该院法警大队李新春大队长带领全体法警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进行了逐条细致的学习。他表示,深入学习和了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相关内容,对法警队伍建设、规范化管理和警务执法活动都有着极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要求全体法警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为准则,切实履行好司法警察的义务,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