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姑苏区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3-01-07 浏览次数:1342
12月18日,姑苏区法院召开成立大会,姑苏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苏州中院主要领导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姑苏区委书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党工委书记陈振一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原三城区法院多年来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方面所做的贡献,要求姑苏区法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姑苏区“四区、四高地”发展定位,增强法治担当,把准工作方向;依法履行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崭新形象;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古今圆融、安居乐业、和谐幸福的美好姑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苏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兆伟在讲话中对姑苏区法院提出了工作要求:要在发展目标上找准新定位;在执法办案上取得新成效;在保障民生上展示新作为;在改革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培育新优势;在整合资源上赢得新发展。
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姑苏区法院院长王侃表示,今后,姑苏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狠抓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不放松,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四区、四高地”、“三区融合、二次创业、一体发展、跨越提升”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姑苏区法院下设二十七个职能部门,案件管辖范围为姑苏区范围内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并将与常熟、太仓两家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外国人犯罪一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