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作者:陈思寒 发布时间:2013-01-06 浏览次数:328
近年来,丹阳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信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民主,努力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加强法院政务微博和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法院开庭公告、司法拍卖公告,公布纪检信箱和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2012年9月,该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妇联组织推荐的100余名候任人选中,选取44名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及时参与案件审理,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99.9%。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关注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等方式表达的疑问和诉求,及时登记在册、核实情况、落实交办、限期答复,畅通民意沟通机制。去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68(件)次,收到上级法院、人大常委会等转批交办信件28(件)次,均及时予以答复或办结。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汇报工作,去年编发《法院信息》32期,寄送《丹阳法院工作简报》1300份,方便市人大及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动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专项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2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42人次,视察法院53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9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