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抓好“四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作者:胡杏 发布时间:2013-01-05 浏览次数:296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江都法院不断创新思路,拓宽渠道,抓好“四点”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窗口建设为切入点,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选调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至调解中心工作,扩大诉前调解范围,对情况紧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纠纷,尽量进行诉前调解。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室作用,利用多元调解力量,提升纠纷初始化解力度和效率。
以和谐共建为支撑点,加强诉调对接力度。协调推进“两官”共建、庭所共建、庭社区(村)共建工作,开展“化矛盾,促和谐,喜迎十八大,江都法院人民法庭在行动”主题活动,会同政法委、人大及法庭辖区政府职能部门举行法治论坛,共同排查基层社会矛盾,开展涉诉信访案件对接,打造法庭与镇、村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合作平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以息诉息访为关键点,强化评估排查力度。加强对可能引起涉诉信访重点案件的各环节风险评估,制定完善处置工作预案,逐案过堂,严格落实“四包责任制”,包案件、包方案、包沟通、包落实。
以便民服务为落脚点,深化矛盾化解力度。设立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制定“三养”等特殊主体案件集中优先执行制度。充分发挥花木、渔业、沿江开发、国土资源等特色巡回法庭作用,加强与村委会、乡镇司法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协作,现场调解,就地办案,以公正便民高效透明的办案模式,有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