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受理首起小额诉讼案件
作者:王文睿 发布时间:2013-01-05 浏览次数:395
1月4日,新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铜山法院按照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了首起小额诉讼案件。
根据我省规定,诉讼标的在13700元以下的案件都可以使用小额诉讼审理程序,在此程序中,当事人将极大的缩短诉讼时间。按照规定,小额诉讼案件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庭指定10日以内的举证期和答辩期,法院可以通过打电话、捎口信的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同时还能够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用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传票。在开庭时间方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官可以在当事人方便的时间里开庭,休息日甚至是晚间都是被允许的。在新规定中,法官当庭判决成为了原则性的要求,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也须当庭送达。
铜山法院受理的首个小额诉讼案件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许先生借给他人2万元,但对方在债务到期后仅仅归还了1万元,于是他决定通过诉讼解决自己的债务纠纷。在铜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徐先生领到了《小额诉讼须知》,上面说明了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审判组织、审理方式、审理期限、裁判方式、诉讼费用收取标准、申请再审权利等内容。
在办理完立案手续后徐先生表示,虽然到法院打官司是件“烦心事”,但赶上了新民诉法实施后的“头班车”还是很开心,希望自己的官司能够尽快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