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丰县法院切实践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宗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了“走访、回访、联系点”三项便民利企制度,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坚持走访制度。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坚持“法官多跑,群众少跑”的观念,将案件巡回审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大保障力度,专门配备用于巡回审判车辆。同时,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判后答疑等纳入到走访制度中,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坚持案后回访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建立了“案件回访”工作制度,主动听取当事人对法院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了解当事人对办案人员说法自律情况和规范执法情况的评价意见,并对当事人就案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直至其能够理解和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

 

坚持联系点制度。建立了帮扶的企固定的联系点,为它们提供经常性的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对涉诉企业提供合法诉讼指导,对企业发展中的合同订立、劳动关系确立、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等提出合理建议。同时严格落实审理涉企案件“三个一律”工作机制。使涉企案件一律快立快审,一律由院庭长亲自办案,充分考虑企业实际,一律慎用强制措施,妥善处理涉企纠纷。